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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南一乡干部身兼“黑老大”被判刑20年

发布日期: 2008-01-22  //www.110.com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二审判处阜南县一乡干部有期徒刑20年,罚金30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马新捕前系阜南县王店孜乡农经站站长。自2003年以来,马新笼络闲散青年,开设赌场抽头渔利,用于吃喝玩乐、吸食毒品,形成了一个拥有成员20多人的犯罪组织,并受雇于他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解决纷争。

    在一起重伤害案件中,马新还与经办该案的民警赵德才互相勾结,阻挠案件侦查。赵德才把警方掌握的情况泄露给马新,帮助马新逃避法律制裁。阜南警方随后更换办案人员,赵德才在移交案卷时,故意不将已掌握的线索告知接替的侦查人员。法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赵德才有期徒刑2年。

    法院还判定,马新在1998年从金融机构诈骗贷款人民币6万元,至今未还,犯贷款诈骗罪;在任阜南县王店孜乡农经站站长期间,挪用公款6.2万元,犯挪用公款罪。该犯罪组织的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刑。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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