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31日凌晨,以徐劲松、漆初峰为首的两股恶势力团伙发生纠纷后,双方组织70余人采取以暴制暴的手段,持刀具、洋铲、木棒、钢管等,在修文县城东门进行大规模的聚众斗殴,双方驾车在街道上互相追逐和对撞,造成一人重伤、一人轻伤、数人受轻微伤和4车被撞坏的严重后果。案发后,修文警方将两个犯罪团伙成员一举抓获,检察机关对其中30人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2年以来,被告人徐劲松、漆初峰为了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分别纠集了一帮“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修文县境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抢劫、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赌博及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150多起,毁坏车辆6辆,其他被毁财物若干,直接受害人高达100多人;两团伙还非法开设流动赌场、帮人充当保护伞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在县城内及周边形成非法恶势力,严重破坏了社会风尚和管理秩序。
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分别以聚众斗殴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敲诈勒索罪等7个罪名,分别对以徐劲松、漆初峰为首的两股恶势力团伙成员判刑。其中,徐劲松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漆初峰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两团伙重要成员韩亮、彭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16年,其余26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12年不等。
目前,30名被告人因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陈付良 徐力 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