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黄赌毒.黑社会 >> 资讯正文

四青年连环贩卖毒品 17岁女孩参与卖“摇头丸”

发布日期: 2008-02-11  //www.110.com  
12月 24日灵川法院从判决书上看,这四个年轻人的资料是这样的:陈某, 25岁,系桂林市人。莫某, 24岁,系平乐县人。王某(女), 17岁,系桂林市人。曾某, 37岁,系灵川县人。

    去年 6月 8日晚,在灵川县城内,曾某打电话给身在桂林的陈某说,需购买 100颗“摇头丸”,联系好后,陈某从桂林赶至灵川,收取曾某 4550元毒资,陈某提成 650元后,将 3900元转交给在桂林的莫某。然而,莫某提成 700元后,又在桂林某夜总会将 3200元毒资转交给了王某。

    通过这样层层转交,最后,莫某即按王某所指定的地点,在某网吧内沙发下取得 98颗“摇头丸”,然后将毒品转交给陈某,陈某迅速将毒品交给曾某,交易完成时,被设网布控的公安干警抓个正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莫某、王某、曾某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前不久,四名连环贩毒青年均被灵川县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

    法官说,这四个年轻人都是为了几百元的提成费去贩毒,结果都被判了刑。如果他们在做事前多想一想后果 ,就不会这样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08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