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黄涛自己开了一家网吧,由于地段等方面的因素,一年多来生意不是很好。眼看着就要经营不下去了,心中煞是着急。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他发现有的淫秽网站点击率很高。便让公司的技术员在网吧电影服务器上放置淫秽电影100余部,将其中的一半放在网吧的电影网页上供上网顾客观看。此行为迎合了一些顾客,他们在网吧待的时间比以往长了,而且还带来了一些新顾客。正如黄涛预期的,网吧收入一下就上去了。2007年10月因群众举报而案发。
法院认为,黄涛为牟取公司利益,指使他人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