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崇州市某村来了3个陌生人。自从3人租住了某村民的空房后,村民从该房附近经过,经常闻到一股浓烈的怪味,这让村民们心生疑惑。由于3人行踪诡秘,警惕的村民向当地警方报警。警方闻讯赶来对该房进行了搜查后发现,这简陋的小屋竟是一个制毒窝点。警方在该制毒窝点内查获了大量制造毒品的工具和原料等物。随后,警方从租下该房屋的何强处,查获毒品氯胺酮97.31克、咖啡因60.26克、甲基苯胺36.23克。
据何强交代,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搜索出制造毒品的配方。何强认为这是一个发财的机会,立即将此事告诉了朋友白勇、袁成,3人一拍即合。随后,他们购买了大量用于制造毒品的烧杯、容器等工具和原料及辅助材料,在成都某小区租了一间房子做起了实验。不久后,他们便试制出含有麻黄素和咖啡因成分的毒品溶液200毫升。
由于在试制过程中会产生浓烈的异味,3人将“实验室”从成都搬到了在崇州。法院认为,何强等三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购买工具、原料进行制造,构成制造毒品罪;何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