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无业人员白义菊见合肥一家公司的会计何胡兵嗜赌且似乎很有钱,遂与无业人员兰俊商量找高手与何胡兵赌博。同年5月,白义菊、兰俊租用一间房屋作为赌博场地,邀约何胡兵前来赌博,无业人员黄应琴以“老板”身份进行“抽水”和服务。兰俊则邀约何永恒、仰理泰和胡永升、王成、老刘(三人均在逃)与何胡兵打麻将和推牌九进行赌博。截至6月底,白义菊等人共赢取何胡兵140万余元,而何胡兵豪赌输掉的百万赌资全部是挪用本单位的资金,事后因无力归还而导致案发(何胡兵已被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