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死行人后,肇事司机王岩弃车逃逸。11个月后,长春市交警支队交通肇事侦逃队谭洪明队长在网上比对,发现王岩踪迹,并顺藤摸瓜,将王岩抓获。根据法律规定,王岩肇事后逃逸不仅加重刑罚,而且终身禁驾。
车主赔付伤者 司机逃逸
2007年5月7日23时30分,洪某在101省道专用车市场大门外由北向南横过马路,被一辆沿101省道由西向东行驶的解放重型自卸货车撞倒,当场死亡。货车司机下车看到洪某死亡后,弃车逃逸。
后来车主与洪某家属积极协商,赔付完毕。交警了解到,肇事司机叫王岩,连家一起搬走,逃到哪里不知道。
违章记录让肇事者露马脚
从3月1日开始,省交警总队开展交通肇事逃逸专项整治行动。长春市交警支队交通肇事侦逃队队长谭洪明反复研究肇事逃逸者,并上网比对,发现王岩在3月14日和18日驾驶同一辆大货车有两次违章记录。顺着这条线索,找到车主所在地,并找到违章车。交警了解到,王岩住在城西,有临时居住证。而和王岩一起开此车的还有一名司机,因为拉散装水泥总超载,近期没开车,交警掌握了王岩驾车的行程。
两路交警将肇事者拿下
4月2日晚,交警了解到,王岩在水泥厂,立即驱车前往,结果扑了空。有消息反馈:王岩开车走了,去哪不知道。谭洪明立即决定:兵分两路追赶,他驾车从安龙泉上102国道,乔警官驾车从兴隆山上高速公路追赶,此时已是20时。“当走到一半时,我们发现王岩驾驶的货车。”乔警官说,他一面和谭队长联系商量抓捕策略,一面以200米的距离跟着。商量决定:不管王岩车在不在德惠高速口下,都要实施抓捕。
王岩驾车果真从德惠高速口下,乔警官在后面堵住他的车,谭队长装扮成夜查交警,前后夹击,将负隅顽抗的肇事逃逸司机王岩抓获。
承担刑责 还要禁驾
肇事司机王岩法律意识淡薄,他以为车主赔偿完毕,他就没有任何责任了。但交警说,其实王岩心里一直在逃避着法律责任,不然不会一直不露面,四处躲避。目前,王岩已被刑拘。
刘继业律师分析,因为司机驾车致人死亡已构成犯罪,刑事和民事是独立运行,民事赔偿后,刑事处罚酌定情节。而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构成肇事逃逸罪,终身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王岩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会终身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