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使惠州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市民文明出行等各项指标达到创建标准,市公安交警部门从本月至今年12月将对市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严管、整治。据悉,从即日起,市区行人违章或被罚款10元;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人违章或被罚10元
据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严管、整治方案,各类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对妨碍交警执法违反治安管理的,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或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还不得跨越交通护栏,违者将予以警告或罚款10元。
非机动车违章罚20-50元
据了解,严管、整治期间,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处警告或20至50元的罚款:逆向行驶的;违反规定载人的;行驶时速超过15公里的;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此外,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也应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者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市内鸣喇叭罚150元
严管、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对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文明载客也提出明确要求,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公共汽车、出租车不得违反规定临时停车;公共汽车、出租车在行驶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变更车道,否则违者将依据相关法规处以警告或200元的罚款。市区内禁止鸣喇叭,违者将处以警告或150元的罚款。
不戴头盔骑摩托车罚200元
据悉,严管、整治期间,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据相关法规处以警告或200元的罚款:摩托车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违反规定掉头,或者超车的。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由执勤交警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采取对违法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将罚款200元。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此外,依据严管、整治方案,交警部门还对其它违规、违法行车行为做出了明确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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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低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市民文明交通行为有一个明确测评标准,即机动车遵章率>96%;非机动车遵章率>85%;行人遵章率>80%.根据相关部门4月5日在惠州市区多个路段测试结果证实,惠州市民文明交通行为遵章率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还有相当差距。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市民文明交通行为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机动车有无冲红灯、不按道行驶、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现象;非机动车有无冲红灯、横穿马路、不按车道行驶等现象;行人有无乱横穿马路、不按人行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上行走等现象。
惠州相关部门4月5日下午不同时段分别在平湖门路口、人人乐路口、文昌路口、三新村路口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遵章行为进行了测试。其中,平湖门路口测试结果为机动车遵章率93%、非机动车遵章率67%、行人遵章率41%;人人乐路口测试结果为机动车遵章率95%、非机动车遵章率25%、行人遵章率27%;文昌路口测试结果为机动车遵章率98%、非机动车遵章率43%、行人遵章率58%;三新村路口测试结果为机动车遵章率94%、非机动车遵章率48%、行人遵章率40%.
从以上测试结果分析,机动车遵章率相对较高,离创建标准也比较接近;而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遵章率则相对较低,与创建标准还有相当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