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11名被告人因涉嫌故意杀人、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赌博等五项罪名受审。
为争执聚众斗殴持枪杀人
据起诉书指控:2007年3月29日晚8时许,被告人张民强(别名老美)与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居民王立峰等人在涡阳县某酒店吃饭时,两人发生争执,被人劝开。后两人在电话中互相谩骂并约定在涡阳县义门镇殴斗。张民强电话邀集王家仲、姜静(批捕在逃)等人,并遇见被告人李斌、张峰、陈怀成等人,王家仲从家中取出私藏的两支猎枪、子弹及钢管后,并电话通知被告人蒋召彬前往相约地点。另一方王立峰电话联系其哥哥王立坤,两人电话邀集多人在亳州与涡阳的交界处汇合。被告人张民强等人在义门等待王立峰时,因接到称其父有病的家中电话后,张民强回家。后在张民强家中张民强与王立峰再次电话相约在义门殴斗。两方相遇后,被告人张民强的哥哥张华伟手拿钢管与王立坤相互撕扯,王家仲见状持枪朝王立峰腿部射击,致王立峰腿部受伤,随后姜静又持枪朝王立峰的头部射击,致王立峰当场死亡,张民强等人逃离现场。
寻衅滋事横行乡里
2006年11月11日晚,被告人张民强伙同邱新建(批捕在逃)等人来到涡阳县某练歌房,找到练歌房的经理并对其进行调侃,该经理装作没听见,邱新建便对该经理进行殴打,张民强也对该经理进行殴打,被人劝开。后张民强又伙同杨建、姜静等人再次对该经理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该练歌房经理的伤情系轻伤。
根据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在2001年至2007年间,被告人李斌、蒋召彬、彭长法、王立坤多次寻衅滋事,致多人受伤。
聚众赌博 从中抽利
2004年5月12日至15日,被告人张民强伙同张涛、李杰(已判刑)等人在太和县某镇马庄,多次召集王顺当、王伟等三十余人,利用骨牌聚众赌博,每场从中抽头渔利10-30万元。
2006年至2007年春节前后,被告人蒋少文多次在涡阳县花沟镇召集二十余人,利用骨牌聚众赌博,每场从中抽头渔利五千余元。被告人彭长法为蒋少文提供赌场场地并为其赌场站岗放哨、看护场子。蒋少文根据赌场抽头营利多少,按每天100-200元付给彭长法报酬。
起诉书还指控在2004年——2006年间被告人张民强等人的聚众赌博的犯罪事实。
因本案涉及被告人人数、指控罪名及犯罪起数均较多,庭审预计进行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