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黄赌毒.黑社会 >> 资讯正文

冒牌黑老大以手头紧为名敲诈20万被判刑2年

发布日期: 2008-04-25  //www.110.com  

冒牌黑老大以手头紧为名敲诈20万 被判刑2年

来自安徽省宿州市的唐森,把自己描述成一个黑老大,以“弟兄们”手头紧为由敲诈他人20万元。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对唐森判刑两年的一审判决。

唐森今年24岁,法院认定的事实是,唐森于2007年9月6日至9月29日,多次利用手机向被害人王某的手机上发送信息,以对王某及其家人不利相威胁,索要人民币20万元。

据了解,王某从事蛋糕生意,在昌平区、大兴区等地开有多家分店。唐森是从王某的一个业务伙伴处得知王某比较有钱,该业务伙伴对唐森说:“看王某多牛啊,刚买了一辆辉腾,又买了一辆现代车,他现在可有钱了,虽说都是干一行的,瞧人家发展得多好,他现在这么招摇,快出事了。”唐森听在耳中,记在心里,他要走了王某的手机号,给王某发了第一条信息,内容大致是:“兄弟几个刚放出来,施舍一点,如果不给就去你家,到时候就不是施舍的问题了。”在王某未予理会后,唐森每天都发威胁信息,内容都差不多,均是让他汇钱,否则对他及家人不利。2007年10月14日,警方将唐森抓获。

一中院认为,唐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发送手机信息威胁被害人及其家人,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91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