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黄赌毒.黑社会 >> 资讯正文

广西三名毒枭贩卖毒品一审获死刑

发布日期: 2008-05-13  //www.110.com  

  5月9日, 广西梧州市中级法院对当地建国以来查获的最大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公开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新昌贩卖毒品海洛因八千多克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被告人王伯建、吴少宇被判处死缓;另外三名被告人李定院、吴少坤、李军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新昌和王伯建合谋,商定由李新昌负责联系购进毒品,共同贩卖毒品海洛因。2007年3月20日下午,李新昌在梧州市接到了由他人从中越边境运来的17块高纯度的毒品海洛因,把其中6块约2100克交给王伯建贩卖给他人或再转交给他人销售,其余的毒品拿到其私人别墅收藏,并分别与吴少宇、李定院、李军联系销售毒品事宜。吴少宇打算将毒品海洛因贩卖到广州市,同月22日,李新昌驾车将毒品交给吴少宇胞弟吴少坤。吴少坤在准备乘车时被警方抓获,警方在其携带的旅行袋中搜出毒品9块,净重达3100.5克。同日晚上,李新昌、李军2人在梧州市文化中心广场附近交易毒品后被警方抓获,缴获毒品共406克。李定院则在李新昌住处等待和李新昌交易时被抓获。警方在李新昌住所内搜出毒品2499.17克。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2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