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刑侦案例 >> 资讯正文

民警驾车撞人推行600米续:8名责任人受处分

发布日期: 2008-06-27  //www.110.com  
洛阳严查“轿车推人600米案”8名相关责任人受处分

   昨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洛阳市老城区疯狂轿车当街推人600米一案又有新进展。洛阳市纪委、市委政法委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对肇事者、洛阳市劳教所二大队民警李建军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现已查明,肇事车主、洛阳市劳教所二大队中队长李建军酒后驾车交通肇事逃逸,且与他人串供并畏罪潜逃,已构成犯罪。洛阳市劳教所二大队大队长刘庆晨、教导员徐家昌、副教导员杨安生作为李建军的主管上级,着警服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且席间明知李建军开车,没有制止其饮酒,造成了事故隐患。

  洛阳市劳教所政治处主任刘建洛和刘庆晨、徐家昌,提供虚假证言,没有及时将李建军交给交警部门讯问,干扰了交警部门办案。洛阳市劳教所主要领导没有认真贯彻司法部和省市有关工作日午间不能饮酒的规定,对所属干警教育管理不严。对此,洛阳市劳教所所长李爱敏、政委杨利松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孙万伟,未能在与李建军见面时采取有效措施,使李建军有了外逃的机会。

  经研究,联合调查组作出如下处理决定:给予李建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给予刘庆晨、徐家昌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杨安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刘建洛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李爱敏、杨利松、孙万伟行政警告处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5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