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3日晚8时许,董元昌携带电击器等作案工具,尾随被害人魏某至一家医院底楼女厕所内,持电击器电击魏的上额及面部,欲实施抢劫。后因魏某不断呼救、挣扎,董元昌无法得逞,开门欲逃离时,被群众发现并当场抓获。
据董陈述:“我女朋友的父母同意我们订婚,要‘彩礼’6万元,还要戒指、项链等,我没那么多钱,便生歹念,看见那个女的走进女厕所,也就跟了进去。”
2008年3月13日晚8时许,董元昌携带电击器等作案工具,尾随被害人魏某至一家医院底楼女厕所内,持电击器电击魏的上额及面部,欲实施抢劫。后因魏某不断呼救、挣扎,董元昌无法得逞,开门欲逃离时,被群众发现并当场抓获。
据董陈述:“我女朋友的父母同意我们订婚,要‘彩礼’6万元,还要戒指、项链等,我没那么多钱,便生歹念,看见那个女的走进女厕所,也就跟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