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不服管跳楼逃跑
2007年7月9日,下关区某小区的居民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一个女孩从楼上掉了下来,没过多久,民警和120急救车赶到现场,经过初步检查,女孩身体并无大碍,只是一只脚摔伤了,暂时不能行走。
这个女孩就是张雯,从河南跟随陈冬华到南京的某KTV卖淫,但陈冬华的管理太苛刻,张雯决定到另一个地方去卖淫,但苦于无法脱身,只好跳楼。到了派出所后,张雯闪烁其词,因为她知道,自己从事的是见不得人的行当。就在这时,陈冬华也来到了派出所,他不知道张雯会对警察说什么,吓得赶紧来自首,供述了自己组织卖淫的犯罪事实。
带11名卖淫女入夜总会
陈冬华的供述让警察很是吃惊,这个尚未成年的小伙子竟然控制了一个拥有11名卖淫女的犯罪团伙。
1991年,陈冬华出生在河南一个小村庄,小学毕业后就整日游手好闲。有一天,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陆蕾的女孩,这个女孩靠卖淫为生,但一直在别人的手下干活,赚不了多少钱。陆蕾把自己的苦恼跟陈冬华倾诉了一番后,陈冬华顿生一计,何不自己带卖淫女干呢?
于是,在陆蕾等人的帮助下,陈冬华招募到了11名卖淫女,其中有一个才16岁。2007年5月份,陈冬华带着这些卖淫女来到了南京,进驻夜总会,开始了犯罪勾当。
铁腕手段管理卖淫女
为了能够控制住这些卖淫女,陈冬华也制定了一些规章措施。他要求全部人员集中住宿,小姐不许单独外出,人员之间要相互监督,防止小姐逃跑;所有小姐要集体上班,集体下班,下班后由陆蕾等人接回租住地;小姐之间不准发生矛盾,不服管的会被暴打一顿。有一次,两个小姐发生了纠纷,陈冬华二话没说,一人打了一个耳光,顿时两个人的脸颊通红通红的,连续两天也没能出去工作。
鉴于陈冬华是未成年人,而且有自首情节,近日,南京市鼓楼法院一审判处陈冬华有期徒刑两年,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