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潘东生认为,一些个人腐败不仅仅是自身思想和素质的问题,也反映出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漏洞。在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堵住漏洞,在体系上筑起一道“防火墙”,是抵御诱惑的治本之策。
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刘海认为,“正人必先正己”,切记“上梁不正下梁歪”的道理,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出表率,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一心一意谋发展,取公廉,祛私欲,勤政为民,埋头苦干。
■记者短评
传言止于公开
关于马健康、陈志强等人落马的前因后果,坊间的传言很多。而传言中的一些不实消息在传播过程中发生扭曲,甚至成为了“谣言”。
顺德干部落马此前鲜有报道,即使有也是零星地点到即止。不少顺德人将收集到的港澳媒体对落马干部的报道进行小范围传播,真真假假,谣言纷飞。顺德区纪委此次大规模地详尽公布案情,此举具有开创意义。
正如顺德区纪委干部所言,在很多人眼中纪委非常神秘,其实纪委的很多工作都直接关系经济社会,是完全可以公开的。一些已经查处的案件并不是秘密,将其公之于众不仅能起到警示作用,更能终止传言。
解放思想绝不是喊喊口号,纪委揭开神秘的面纱就是一种切切实实地解放思想。纪检工作需要公众参与,一种公开、透明的互动机制的形成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
1.马健康受贿案
无任何投资便“分享”
某楼盘利润218万
马健康:历任陈村镇副镇长、镇长、陈村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副处级)乐从镇镇长。2007年11月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案发经过:2002年初,开发商朱某与陈某商议开发陈村某商住楼盘项目,为了筹集开发资金以及寻求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获得帮助,二人邀请马健康参与,并达成马健康不需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可分得一份利润。
该楼盘建设期间,马健康利用职务之便审批支付陈村镇政府所欠朱某的工程款,为楼盘项目解决建设用电、安装配电等问题。
2006年7月,该商住楼盘项目结算,马健康在没有任何投资的情况下分得利润218万多元,其中,索要两间铺和一套商品房共计价款168万元、分得款项50万元。
此外,2005年初,马健康还收受下属陈某送的高尔夫球会员卡价值4.3万元。
2.何应潮受贿案
利用主管城建职务之便
收受包工头贿赂
何应潮:原乐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佛山市中心组团新城区B区征地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1月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案发经过:2000年至2005年期间,何应潮利用主管乐从镇城市建设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包工头翁某、陈某、韦某及其他托请人的贿赂共人民币18.3万元、港币10万、宝齐莱手表一块。
2004年2月,何应潮代表佛山市中心组团新城区B区征地办与佛山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就拆迁赔偿事宜进行谈判。该公司老板张某送给何应潮10万元,因有关部门调查对该公司赔偿问题,何应潮如数将钱退回给张某。
3.郭锐僚贪污
挪用公款受贿案
小村官大腐败
郭锐僚:原伦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兼三洲办事处党总支部书记、主任。2008年5月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案发经过:1993年至1998年,郭锐僚在担任三洲办事处党总支部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套取、私分、虚构等手段个人或伙同他人共贪污公款400多万元、挪用公款270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获得房地产开发权、承包建筑工程和土地开发填土工程,从中收受承包商贿赂100多万元。
4.周灿星索贿案
事主被抓仍索贿不止
周灿星:顺德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原副股级科员。2008年1月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索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案发经过:2005年3月至2007年1月间,周灿星在负责办理顺德某电器公司涉嫌偷税案件过程中,故意为该公司通风报信,透露案情,并提供案件有关资料。
期间,周灿星以各种借口多次向办案对象索要钱物,共计人民币67万元、7000美元和笔记本电脑一台。周灿星执法犯法,帮助事主逃避法律追究,当事主涉税被抓时,还不知收敛,继续向事主家属索贿。
5.陈志强涉嫌贪污、侵占案
多次骗取折迁补偿及
侵占集体巨额资金
陈志强:原陈村镇赤花居委会书记、主任。2007年6月顺德区纪委组织开始对陈志强调查。目前该案已进入起诉阶段。
案发经过:2005年至2007年期间,陈志强利用镇政府在该村征地之机,伙同居委会副书记卢某、黄某和出纳黄某某,以及镇拆迁办主任阮某、工作人员梁某等人,以重复报送拆迁补偿资料、虚构拆迁补偿资料和虚增拆迁补偿项目等手段,多次骗取镇政府拆迁办补偿及侵占集体巨额资金。
案件涉及赤花居委会和镇拆迁办共16人。目前已逮捕9人,取保候审7人。陈志强将赌博看成他的人生,一年半时间到澳门次数达到了6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