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黄赌毒.黑社会 >> 资讯正文

街办副主任为赌球疯狂索贿挪用公款被判刑13年

发布日期: 2008-09-08  //www.110.com  
 为偿还因赌球欠下的210万元债务,河南省郑州市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在职研究生翟某利用工作便利向一公司索贿30万元,并先后6次挪用公款8.6万元。日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翟某5年赌球给自己带来了13年的有期徒刑。 初试赌局,旗开得胜

  据了解,翟某原本是一个众人看好的青年,工作中积极,待人热情。他人生的转折点发生在2003年。

  当时,27岁的翟某在郑州某机关单位负责财务工作,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2003年刚过完春节,因为希望解决职级问题,他想活动活动拉拉关系,但妻子在钱的问题上把得很紧,跟别人借钱又无法张口,使他一筹莫展。

  就在这个时期,有一次,他的朋友王某约他去洗澡,并介绍他认识了在澡堂包间里赌球的几个朋友。回家的路上,王某说,他的一个中学同学在2002年世界杯期间曾经赢了30多万元。次日下午,王某再次约翟某去见那几个赌球的朋友,然后对翟某说:“你不是很爱看足球吗?咱俩也玩玩。你替我当家,下一场输赢咱各一半,咋样?”

  经不住王某的劝说,翟某答应试几场。第一场,翟某下注1000元,赢了800元;他就又下了几场,直到当天比赛结束。最后算账,除去澡堂的费用,翟某和王某共赢了5300元,两人各得2600元。

  随后1个月里,翟某每到周末就到澡堂聚赌,并且旗开得胜,很快就赢了3万元。

  挪用公款,家庭破裂

  随后的几个月里,翟某赌球越陷越深,由原来每周周末变为天天关注比赛赛程,哪天有比赛,就哪天去。后来,他赌球的投注方式由原来在澡堂集中投注变为打电话投注,进而发展到通过电脑网上投注,投注数额也由原来的一两千元增加到二三十万元。然而,他的“赌运”却越来越差,一场接一场地输。

  自己没钱,他就向同事和朋友借。终于有一天,翟某输到了无钱去赌的境地,而他欠下同事、朋友和赌球庄家的钱已达70多万元。当时,翟某也意识到自己上了王某等人的贼船,几个月时间不和王某联系。

  为还庄家的20万元赌债,翟某在从朋友圈里借不来钱的情况下,陆续从机关财务提出公款18.5万元还了债。2003年7月,单位领导工作调整,翟某原来所在的机关被解散。账目交接之日如期而至,翟某无路可走,只好向父母和妻子坦白了赌球的事,寻求帮助。后来,父母伤心欲绝,给他筹集了25万元,帮他把单位公款补上了。但是,妻子向他提出了离婚。

  出于内疚,翟某离婚时将房子和财产全部给了妻子,自己背着行李走出了家门。

  重操旧业,终进牢房

  此次打击之后,翟某也曾浪子回头。他想辞职经商,但父母不同意,最终因内疚听从了父母的意见继续做公务员,并调入某街道办事处做副主任。为了偿还债务,他参加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奖设计比赛,帮同学跑过业务,联系过生意……但他的努力都收效甚微。

  面对众多债主一次次的催债,翟某急得焦头烂额。2004年6月,4年一度的欧洲杯重燃战火,翟某竟明知故犯,再次和王某合作重操旧业,期望通过赌球来翻身。

  此次赌球,翟某疯狂购买足球彩票。他每期少则买几百元,多则买上千元,虽然累计中过七八万元的奖,但净损失仍有十五六万元。

  就这样为了还清旧账和新债,翟某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2004年11月至2005年7月,翟某利用工作便利,先后6次从工作单位“借走”现金8.6万元用于还债;2005年2月,翟某又擅自给一家公司拨款142万元,并向该公司索要现金30万元。截至2007年年底案发时,翟某因赌球欠下的赌债累计高达210万元。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办其他案件的过程中,查账发现了翟某在单位财务留下的8.6万元借条。检察机关由此步步深入,最终揭开了翟某几年来的灰色人生轨迹。

  对自己几年来的赌球经历,翟某在看守所中写下近万字的忏悔录。他在文中说:“用我的错误去警示存在不劳而获思想的人们,为世人敲响警钟吧。”

  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翟某利用工作便利,向他人索取贿赂30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挪用公款8.6万元归个人使用,应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910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