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称,2004年至2005年期间,黄选清在没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伪造“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石油分公司”的公章,与999急救中心签订购销合同,并先后向该中心销售了掺杂、掺假的柴油以及汽油。
在黄选清的供述中,他说自己为了便利行事,先后给当时999急救中心的法定代表人邸杰好处费2万元。收受贿赂后,邸杰明知黄选清实际上没有经营资质,但他仍然利用职务便利,与黄签订燃油购销合同,允许对方给中心提供柴油。
法院查明,两年内黄选清卖给999急救中心的掺杂、掺假柴油共计42.6万余升,另有汽油1675升,得到油款137万余元。
2006年9月,黄选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向邸杰的行贿过程。随后,邸杰又被查出职务侵占、贪污的行为,去年年底,他因三宗罪获刑12年。
庭审中,黄选清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自愿认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选清无证经营成品油,且在所销售的油品中掺杂、掺假,其行为同时触犯了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对于这种一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的情况,则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名来定罪量刑,即刑法上所称的“想象竞合”原则。最终,法院根据该原则,将黄选清定罪为销售伪劣产品罪。因他曾行贿邸杰2万元,同时构成了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综上,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罚金80万元。
判决后,黄选清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目前二审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