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大千世界 >> 资讯正文

顾客钱包被冒领 粗心女营业员被判买单

发布日期: 2008-09-18  //www.110.com  
        顾客购物时忘了拿钱包,营业员未加核实,就将钱包交给了失主的“母亲”。昨日,江岸区法院判决,营业员要赔偿顾客的损失。

        今年7月15日晚,小曲在后湖某小区超市购物。

         次日,她发现钱包丢了,便到该超市打听。超市营业员小林表示,确实捡到了钱包,但是交给了一个自称是小曲“母亲”的人。小曲的钱包内有身份证及现金2200元等物。她坚持认为,钱包仍在小林手上,但遭小林否认。7月31日,小曲诉至法院,要求小林返还钱包。

        法院审理认为,小林在拾到他人钱包后,应当妥善保管,并归还给小曲;小林自称将钱包交给了小曲的“母亲”,但没能提交证据予以证实。因此,法院判决:由小林在3天内向小曲返还2200元。宣判后,小林不服。承办法官解释说,随意把钱包给了冒领人,在主观上是有过失的。小林应为自己的疏忽大意“买单”。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98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