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调查,2007年5月28日,被告人罗某邀约秦某、廖某商议,抢劫其新认识的网友王莉(化名)。3人先到大渡口区某宾馆开好房间,罗某邀约王莉吃饭。当晚9点过,罗某和廖某以打牌为由将王莉骗至宾馆,刚一进门3人就将王莉捆绑,并用毛巾堵嘴、蒙眼。3人打开王莉的皮包,只找到50元现金,没有储蓄卡。“你赶快找朋友借点钱,不然要你命。”罗某举起折叠刀威胁王莉。王莉只好向其朋友谎称自己生病需要钱,王莉的朋友将500元钱存到了廖某的储蓄卡上。为防王莉报警,3人强迫她拍裸照。随后,秦某多次强行与王莉发生性关系,罗某和廖某也多次对她进行猥亵。第二天中午,3人逃离现场,临走时秦某还抢走王莉一部长虹M618+型手机。
今年5月25日晚,3人再次出手,这次受害的是一个网名叫“菲菲”的女孩和她的同伴李颖(化名)。两人被罗某骗到高新区石桥铺某招待所房间,遭到了和王莉一样的暴行。直到27日早上,她们才逃脱。
今年5月30日,罗某被抓获,秦某和廖某也很快落网。
检察官提醒,如果网友提出见面,最好多个心眼。特别是女性,更应提高警惕,尽量选择人多、安全的地方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