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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骑摩托撞死人后逃逸 授课21天后被拘

发布日期: 2008-10-06  //www.110.com  
        黔江区新华中学数学老师郭某晚上骑摩托车撞伤人后逃逸回校继续上课,不露声色。21天后,警方在学校找到他时,他依然一口否认。目前,警方已将郭某刑事拘留。

  9月2日晚9时20分,黔江区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接到报案:黔江至湖北咸丰线杨家崖附近发生交通事故,一男性受伤。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9月6日,伤者孙明因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孙明平日以贩牛为业,事发当日,他外出收账。

  车祸现场遗留有摩托车大灯碎片。民警赶到就近的舟白检查站,调看当晚监控录像,发现一辆与肇事车辆特征基本吻合的摩托车,但车牌和驾驶人相貌模糊不清。随后,民警将监控资料送到市刑警总队鉴定。

  民警随后两周排查了数千人,几乎没有收获,侦破陷入僵局。9月19日,市刑警总队经过技术处理后,嫌疑车驾驶员体型特征清晰。民警立即重新开始大范围排查,9月23日,舟白镇一村民看了图片后,称很像新华中学教师郭某。

  据民警了解,郭某是舟白镇人,每天骑摩托车往返学校。民警赶到郭某任教的中学,发现郭某脸上带有擦伤,其两轮摩托车大灯和反光镜更换过。“他一脸平静,否认自己肇事。”民警金庆怀说,郭某面对民警,丝毫不乱。郭某称,9月2日他确实到过舟白镇一亲戚家吃饭,但摩托车大灯是一个月前在学校附近一摩托车维修点更换的,脸上的伤则是在家撞伤的。

  不过,民警很快核实,郭某换大灯的准确时间是9月5日下午6时。其次,郭某9月3日请假,4日到校上课时脸上有伤。经过审讯较量,郭某交代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

  新华中学负责人介绍,郭某教龄已超过20年。郭某平均每天上三节课左右,肇事后20多天,他照常上下课,批改作业,同事们都没看出什么异样。据郭某所教班的学生介绍,郭老师上课时也没有表现出什么明显破绽,与平日无异。

  郭某被抓后,黔江区新华中学召开教师大会,要求老师加强法制学习,做好社会表率。学校领导分析,郭老师月工资1300余元,儿子在读大学,肇事后可能担心巨额赔偿,慌张之下,抱着侥幸心理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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