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黄赌毒.黑社会 >> 资讯正文

江湖游医强行猥亵妇女领刑18年

发布日期: 2008-10-07  //www.110.com  
        近日,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对被告人尚忠强奸、诈骗、强制猥亵妇女、故意伤害一案作出判决。

  经审理查明,“江湖游医”尚忠于2003年5月至2007年5月间,以帮人治病为由,先后对受害人陶某、张某等36人实施诈骗,对吴某实施强奸,对温某等10人进行强制猥亵。2007年2月11日,尚忠以给黄某治病为由,对受害人黄某的头、脖子、肩膀等部位进行摸、捏,用针刺黄某的乳头,用嘴咬其鼻尖、舌头,致黄某舌体组织咬伤伴缺损,构成重伤。

  2007年9月6日,晋宁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尚忠涉嫌强奸、诈骗、强制猥亵妇女、故意伤害罪向晋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判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000元。

  宣判后,晋宁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对被告人尚忠量刑畸轻”为由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二审判决:原审被告人尚忠犯有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000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5000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5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