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一名高职少女在日记上写满十四页遭警察继父性侵过程,直到今年二月她和同学分享“秘密”,继父兽行才曝光,台检方认为日记是有证据力,14日依强制性交、猥亵罪起诉少女继父。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少女的狼父(四十五岁)原在彰化警界任职,离婚后再娶,过去也有性侵纪录。性侵继女案爆发后,他即主动辞职。
少女的整本日记只记载继父兽行。“2006年10月某日,我在洗澡,他敲门说要上厕所,我要他到别间,他却撞入,开始摸我……”、“2007年3月某日……他的手从后面伸进我的衣服里……”、“我坐他的车回家,他却载我上山,还要我脱掉裤子,我说不要,他硬扯下来……”
检察官调查,少女从中学二年级开始遭性侵,继父利用她母亲工作未返家,趁各种机会猥亵她。起初少女表示“不要”时,他仍能停手,没想到愈来愈大胆,还呛声“敢说出去,就打死你!”
少女害怕,只敢在日记中发泄,每次被侵害后,就在日记里记上一笔。今年情人节,女同学间分享被追求的甜蜜过程,她却写着“我常被继父性侵害,不敢信任男人”。同学看完吓了一跳,虽然答应守密,但私下通报老师,长达两年的性侵案才曝光。
警方逮捕少女继父,他说曾与少女一起看色情卡通,抚摸她的乳房三十秒,但没有动粗、恐吓,更没有性侵。
但少女日记成了有力证据,加上验伤后发现,她的处女膜有疑似外力侵入的撕裂伤,检察官依强制性交、强制猥亵罪,将狼父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