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源县人民法院提对富源县竹园镇顺兴煤矿“10·O6”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作出公开一审宣判,因安全隐患整改不利而爆发矿难并造成9人死难的该矿矿长,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执行。
刚被责令整改, 就发生了9人死亡的特大矿难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OO7年10月2日和5日,富源县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到富源县竹园镇顺兴媒矿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该煤矿存在许多问题:改扩建二号风井C 11煤掘进建设巷道存在冷风串入老井形成串联风,1号掘进工作面靠近采空区瓦斯涌出量大,C9煤采区局部通风系统不畅,瓦斯涌出量大,南翼运输巷顶侧压力大,断梁拆柱突出……
该矿由此被责令停产整改。
10月5日,矿长杨进达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副矿长杨国富负责组织进行整改并抓好落实。
但第二天凌晨6时许维修工作还在进行时,险情发生了:由于矿井通风不畅,局部通风管理混乱,1号掘进工作面靠近采空区,瓦斯涌出量急剧增大,胶带运输机巷风筒脱节,导致1号工作面及其回风流、胶带运输机巷瓦斯积聚,已经达到了爆炸浓度界限。同时,胶带输送机机头处顶板岩石垮落,砸断连接电机的电缆,造成电缆绝缘损坏,芯线短路,由此产生的火花,直接引发了瓦斯爆炸。
9名当时在井下施工的工人死亡,1 5人不同程度受伤,另外 ,还有一人至今下落不明,连尸体都没有找到。
六名矿上负责人被追究, 但矿长只判了个缓刑
公诉机关指控该矿矿长杨进达,副矿长杨国富、问祥富、刘稳乖,瓦检员杨双全等共6名矿上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犯下了重大责任事故罪。
一审法院查明,被告人杨双全作为煤矿的瓦检员,没有认真履行瓦检员职责,在下井工作期间脱岗,没有及时发现风筒漏风情况,其对发生瓦斯爆炸具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被告人刘稳作为煤矿技术人员,没有做好监督、检查瓦检员的工作和各人员当班情况,并和被告人杨双全一起脱岗,对该事故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告人杨进达作为顺兴煤矿的矿长,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直接领导本矿安全机构开展工作,负有安全管理的全部责任,对此事故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告人杨国富作为负责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的副矿长、被告人问祥富作为负责煤矿技术的副矿长、被告人刘稳乖作为负责煤矿机电管理的副矿长,均没有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在此事故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院认为,上述六被告人在煤矿通风、瓦斯、机电设备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情况下,在安排工人下井维修作业过程中,没有各尽其责,致使发生重大事故,情节恶劣,被告人杨双全、刘稳、杨国富、杨进达、问祥富、刘稳乖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据此,富源县人民法院依认定六被告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双全、刘稳、杨国富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杨进达、问祥富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刘稳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