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7日电 彰化县一名经营洗衣店的四十岁男子,见寄宿住的侄女年幼可欺,从她六岁开始,一有机会就对她上下其手,期间长达五年。而女孩同班两名常到洗衣店找她玩耍的同学同样受害,直到今年二月,三人聊天时才知同受其害。检察官十六日依强制猥亵罪嫌对该男子起诉,求刑十年。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彰化县一名少女五年前,因父亲续弦而寄居经营洗衣店的姑姑家,不料她的姑父趁家里无人的时机,对少女伸出狼爪,不仅抚摸她的胸部,还隔着少女内裤触碰她的私处,五年来四次犯行,少女强力反抗下,男子才罢手。
检察官调查,从少女六岁开始,男子就常利用少女独自在家的机会,将她压制在床,上下其手,或在少女写功课时,佯称帮她按摩,却把咸猪手伸到她的衣服中抚弄胸部与乳头,前后共四次。
更夸张的是,三年前开始,该少女的两名住在洗衣店旁的女同学,在巷子里玩耍时,也被男子抓住,抚摸胸部与私处,行径大胆,两人分别受到三次侵害,却不敢声张。
直到今年二月,三人一起写作业时,聊到这段不堪的往事,才知原来同受其害,向班导师倾诉,警方获报,才将男子逮捕。不过该男子否认猥亵,仅称与少女玩耍,是旁人会错意。
检察官说,三名少女今年才满十一岁,遭猥亵时间分别长达三至五年,甚至在光天化日下就伸狼爪,行径嚣张、恶劣。侦讯后依强制猥亵罪将其起诉,具体求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