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看守所强制戒毒,“瘾君子”袁某竟串通他人假报抢夺案。昨日,阳新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已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
阳新人袁某长期吸毒,多次想戒却没有戒掉。于是,他找到自己的哥哥,兄弟俩最后想出了这样的馊主意:让哥哥的好友舒某到派出所报假案,称自己“在县某歌厅门前被人徒手抢夺了装有1100元钱的手包,抢匪可能是袁某”。
袁某兄弟自以为聪明地认为,如此“抢夺千元财物”正好够立刑案标准,这样,袁某就可以被警方送进看守所,从而达到“少花钱去戒毒”的目的。
果然,舒某报案后,袁某不久即因涉嫌“抢夺案”被擒,他落网后“供认不讳”,骗过了阳新警方。9月26日,检察机关受理了该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袁某涉嫌抢夺一案。
然而,承办检察官发现袁某自己的供述有疑点:其供述虽与“被害人”舒某的陈述相吻合,但全案证据仅是袁某的供述和被害人舒某的陈述,并无旁证,而舒某被抢后自称追赶嫌犯袁某的情节也无任何目击者等旁证,一个大大的疑团遂升了起来。
为什么舒某在“案”发11天后才报案?为什么在这一段时间里,他没向任何人谈起过自己被抢一事?承办检察官决定对舒某进行复核。但经多次联系,舒某均以种种理由予以推托、回避。而在提审袁某时,袁某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承办检察官不放过疑点,对袁某耐心进行法律宣讲和说服教育,最终,袁某才道出了原委。
检察官又迅速找到袁某哥哥和舒某,铁证面前,两人均承认了伙同袁某报假案的事实。
鉴于袁某及其哥哥、舒某串通报假案的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警方将对三人依法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