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导读
文革时期的一件冤案,让陈珍福戴上“强奸犯”的帽子,让他和家人饱受折磨。37年来,为还自己清白,他一直在不停奔走。
“能在死之前等到这一天,这辈子,我知足了。”他说。
80岁的陈珍福已一个多月没睡好觉,此前漫长的37年中,他也从未睡过安稳觉——8年遭受的批斗,使他身体和心理都落下后遗症。
“拿到判决书,就可安心睡了!”37年来,陈珍福每天都这么想。但真到了这天,他却失眠了。
“宣告原审被告人陈珍福无罪。”一个多月来,陈珍福每晚都枕着印有这句话、盖有鲜红的“重庆市石柱县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章的判决书闭上眼,然后在被人五花大绑押着游街、被人打得遍体鳞伤、被人指着鼻子骂“强奸犯”的梦魇中惊醒。
这种梦,陈珍福37年来常做。
“要永远好好保存——即使我死了。只有它可证明我不是强奸犯,证明你们不是强奸犯的儿女。”自9月16日收到判决书后,陈珍福几乎天天这样嘱咐家人。
37年过去,“强奸犯”获清白
“陈珍福诊所”位于石柱县县城新开路大安巷1号。24日,天气微凉,人们穿上夹衣,陈珍福却穿了两件毛衣、一件棉背心:“凉不得,否则头昏、胸闷,身上的旧伤还又痛又痒。”
自2003年借钱在县城买这房子后,这个老农民就成了城里人。
“你可申请国家赔偿噻。”前些天,对面门市一年轻人的话启发了陈珍福,他和家人顺便在纸上算了算,最后得出一个数字——16万元!
16万元中,包括到北京以及四川省、涪陵区、石柱县里上访94次所花的路费、材料工本费、当年挨批斗造成的误工费、被扣去的口粮、被打伤后的医药费和后续基本医疗费。
看到这个数字,陈珍福自己都吓了一跳,却又隐隐觉得还遗漏了很多。
成“强奸犯”前,陈珍福是石柱大歇区医院医生,后任石柱县革委会常委,享受国家派发的口粮:“用现在的话说,是国家干部。”
“强奸犯”的帽子让陈珍福从“国家干部”一下子变成农民,落实政策后仍是个农民。他不知这损失该怎样换算成人民币。
过度思考让陈珍福头一阵眩晕。“自被批斗后,爸爸的脑筋就不如以前,反应也迟钝了。我们现在都不准他独自出门。”四儿子陈世强说。
陈珍福至今保存着1971年11月13日,由“四川省石柱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和“石柱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联合下发的判决书原件:“罪犯陈珍福一贯流氓成性,从1962年以来,采取关心生活、看病、个别谈话等卑鄙手段,先后调戏、奸污妇女、少女十余人,特别严重的是1971年3月8日上午,乘唐××患病卧床之机,闯入唐的卧室,采用暴力,将唐强奸……特依法给罪犯陈珍福代(戴)坏分子帽子,判处管制3年。”
陈珍福不知这个莫须有的帽子是怎么戴上的,只知是唐××告发了他,只记得从当年3月起便是不断的批斗、挨打、受伤,而3年管制也被延至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受了伤,陈珍福不敢去医院,只凭祖传中药知识自己抓了些中药。直到现在,陈珍福身上到处是伤疤,右手只能抬到腰部……
“老了,不想再折腾了。”获得清白的陈珍福对别人说,现在自己没想到国家赔偿。他为自己的冤屈奔波37年,只为拿到这一张法院判决书,上面必须有“宣告原审被告人陈珍福无罪”这句话。
嚼干胡豆步行进京上访
“强奸这罪名就跟颠覆社会主义一样,抬不起头。”8年生不如死的批斗中,陈珍福始终没承认自己强奸。那次在万人大会上,民兵用脚踩在他脸上,将一张认罪书丢到面前,要他画押。陈珍福闭着眼只说了一句:“我没罪!”
这样“不认罪”的态度给他带来更深重的灾难。胸前挂着“强奸犯”的牌子到处游街,从大歇到石柱县城,甚至远到丰都,承受路人鄙视和唾骂。陈珍福从没掉过泪:“死也要死得清白,打死也不能承认有罪。”
从1971年起,受尽折磨的陈珍福就开始不停上访,直到今年平反。
陈珍福向当地革委会反映冤屈,换来的是毒打。向省里反映,总被“转当地革委会调查落实”,结果回来仍是挨打。
1973年3月一个夜晚,陈珍福悄悄溜出家门,随身仅带了床破棉被、4双草鞋、30多斤妻子为他准备的干胡豆。身无分文的他要步行到北京去找毛主席!
陈珍福一路向北,困了睡车站,饿了吃干胡豆,渴了喝泉水,4双草鞋全穿烂了,他就赤脚前行……70余天后,光着脚的陈珍福终于到了天安门。这时,他双脚的血泡已不停向外流血流脓。
“我不是强奸犯!”这是陈珍福对接待他的工作人员说的第一句话。
拿着那张写着“请涪陵地区革委会认真调查”的条子,陈珍福觉得握着的是尚方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