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不住老领导、同学和朋友的求情,温州泰顺3名公安民警对一起强迫他人卖淫的案件竟然不立案,几名逍遥法外的犯罪嫌疑人换个地方继续组织卖淫。
10月28日,泰顺公安局罗阳派出所指导员王海区、民警高羽、龚海新徇私枉法案被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少女被“男友”骗入淫窝
女孩张某、尚某是四川广元人,去年12月初,她俩被所谓的男朋友李昊阳、张洪斌骗到了泰顺的一家美发店里。
开店的“老板”苏建南、苏苗波、郑鑫等强迫张某等3个未成年的女孩卖淫。期间,尚某染上了性病。一个星期后,张某逃了出去并向当地罗阳派出所报警。
经不住求情 放走嫌犯
接警后,当天值班的指导员王海区指派民警高羽、龚海新等人将在理发店里“老板娘”王巧女,郑鑫,以及受害者尚某、魏某等人带回所里审查。
苏苗波等人先后找来了王海区的老领导、同学还有他的朋友替自己求情。最后,王海区、高羽、龚新3位办案民警把涉嫌强迫卖淫案的犯罪嫌疑人郑鑫、王巧女放掉了,仅从他们那里拿了2000元给张某、尚某作为回家路费,对该案仅作救助服务处理。不久,“老板”苏苗波、王巧女等人搬了个地方,继续强迫他人卖淫。
受害人再次报案致事发
张某和尚某回到老家后,于今年3月18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成功控制了把她们从广元骗到泰顺强迫卖淫的张洪斌及李昊阳。广元警方向泰顺公安局进行了通报。3月21日,泰顺警方对该案立案侦查,王海区、龚海新负责侦办。
王海区3人怕东窗事发,在广元给两个受害人做完笔录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两份假笔录让两人签字,还成功将一份假笔录放到侦查卷宗里进行了替换。
随着侦查的深入,8月15日,王海区向检察机关自动投案。8月28日,苏苗波等人因犯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分别被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