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于洋在新浪网聊天室认识了一宁波女子。于洋得知对方刚过而立之年后,自我介绍“有33岁,曾是南开大学高材生,已开有一家物流公司”。见其半信半疑,于当时就通过视频将公司执照发给对方,执照上面的注册资金是400万美元。接着,于洋又在视频上将一份贷款2000万元的申请书发给她看。两人相约见面,感情飞速发展,于洋便以共同投资企业、公司急需周转金等种种谎言,共骗其人民币47.5万元。
其实,于洋仅有初中文化,户籍资料记载着其实际出生于1985年4月19日。
武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提醒,网上交友须谨慎,切莫轻易与对方见面,以防蚀财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