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一对表兄妹结婚20年,还生育一个儿子。上月底,大足县法院判决这桩婚姻无效。
事情还得从20年前说起:家住大足县珠溪镇的女青年张萍,她的母亲是李林的姑妈,两家人向来和睦,眼看儿女该谈婚论嫁了,双方父母想亲上加亲,便提议二人结为夫妻。依照父母之言,二人于1989年6月开始共同生活,而后生下一个儿子。
一晃近二十年过去了,他们的儿子也长大了,还有一份不错的工作。8月24日,李林突然一纸诉状将妻子告到大足县法院邮亭法庭,声称与妻子张萍感情不和,长期分居,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负责立案的法官正在问明相关情况时,李林突然冒了一句,“夫妻俩是姑表兄妹”,法官表示需要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李林起诉。
“近二十年的夫妻,还有一个孩子,婚姻怎么无效呢?”张萍怎么也想不通。直到9月8日开庭,她还是感到很疑惑,指责李林一定是有其他女人。儿子知晓父母这段婚姻的背景后,一脸的茫然和无奈。
庭长朱永强法官反复解释婚姻法,并阐述近亲结婚的危害。经过一个月的思想工作,张萍终于想开了,两人的矛盾也化解了。
法官提醒:无效婚姻自始无效。要杜绝近亲结婚,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