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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利用互联网走私兴奋剂双双获刑

发布日期: 2008-11-25  //www.110.com  

   昨日上午,经过一个多月的审理后,我省首例利用互联网走私兴奋剂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李占伏和其丈夫田国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该案也是全国海关近年来查获的最大一起利用网络邮递渠道走私兴奋剂案件。

  可疑土豆片牵出毒品走私案

  “大老远的,怎么会寄土豆片去美国,邮资就需要上百元?”去年12月22日,西安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关员发现一包可疑的“土豆片”。经过现场查验,邮包中夹藏有可疑白色粉末状物品,经过化验确认为毒品“氯羟安定”,属于国家《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列名的二类精神药品。

  在立案侦查中,西安海关人员发现,邮寄人李占伏和丈夫田国伟,利用注册的西二环一家“西安博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邮寄国际邮件走私毒品。2006年以来,二人以公司名义,在杭州、温州等地采购大量兴奋剂原料,在互联网上发布销售信息,自行加工生产成片剂,采取伪报品名、藏匿、夹带等手法逃避海关监管,卖给美国等地的国外买家。

  一年半获境外汇款66万美元

  从2006年5月至2008年1月一年半时间里,李占伏、田国伟夫妻二人,收取境外汇款66万美元。2008年1月15日,二人被抓获。

  西安海关共查获阿普唑仑、氯羟安定等二类精神药品及10余种兴奋剂。其中查获的大力补(学名“美雄酮”)130万粒,173公斤,其他兴奋剂原料、成品药约22公斤,共计近200公斤。

  2008年8月,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占伏、田国伟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及非法经营罪,向市中院提起公诉。

  一审宣判 夫妻双双领刑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占伏、田国伟在境内购买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通过邮寄出售给境外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两被告人还在没有资质、授权、出口准许证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采取伪报品名、藏匿、夹带等手段,利用邮寄,向境外出售兴奋剂及其他药品,其行为还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占伏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和非法经营罪,两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26万元。被告人田国伟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和非法经营罪,两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4万元。

  昨日上午,听完宣判后,两被告就是否上诉表示“再考虑考虑”。

  被告简介

  靠助学贷款才读完大学

  李占伏今年28岁,老家在河北农村,毕业于西安某高校外贸英语专业。丈夫田国伟比她大3岁,两人于2007年8月在西安结婚。李占伏在法庭上表示,她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是靠着助学贷款才读完大学的。而丈夫田国伟同样是贫苦家庭出身。李占伏说“之所以走到如此地步,是因为两人开始以为只是违规操作,没想到会触犯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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