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庭审案例 >> 资讯正文

男子用硫酸泼前妻致其毁容获刑

发布日期: 2008-11-26  //www.110.com  

  前妻同自己离婚后,男子想报复,见前妻走到偏僻处,用硫酸泼向前妻脸部,造成前妻毁容。昨日,九龙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三年零六个月。面对前妻22万多元的赔偿请求,男子称服完刑后一定赔偿,还当庭希望:出狱能与前妻复婚,好好照顾她。

  被告人卿某36岁,前妻周某29岁。今年5月9日,两人被判离婚。夫妻关系结束,卿某顿时感觉很失落,他尾随周某到偏僻无人处,想再找周某讲清楚事情,遭拒后,恼羞成怒的卿某掏出一瓶硫酸,向周某脸部泼去。猝不及防的周某来不及躲闪,右侧面部、右侧肩部、右上肢被烧伤,总面积约为3%,经司法鉴定,受伤程度为重伤。卿某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捉获。

  周某向前夫索赔9项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续医费、营养费等损失共计22万多元。庭审中,卿某对前妻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都认可,他还表示,服刑完毕后一定全部赔偿给周某,法院开庭审理后对周某提出的诉讼请求,也全部给予确认。

  法院认为,卿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法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听到判决后,卿某表示不再上诉,并恳请周某能够原谅他的鲁莽,并希望自己服刑结束后,周某能够同意与自己复婚,自己想好好照顾她。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71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