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市四中院对“渝东南涉黑第一案”作出的审判决书送到33名被告手中。主犯何泽伟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罪行,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曾强飞、石巍、曾强继等32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20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为摧毁这个作恶多端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黔江警方历经四个月,行程万里,辗转浙、粤、鄂、渝四省市艰苦征战。
元旦前夜火拼酿命案
2007年12月31日晚,黔城河滨东路闸桥至水厂路段,二十余名男青年手持砍刀对砍,一男子被砍伤在地,后经黔江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黔江警方当即在城区组织搜捕,设卡堵截。
当晚11时30分许,黔江110又接到多起报警,一轿车在城区西沙桥路段被砸,车上3名涪陵人被砍伤。另有一大群人在谭家湾聚集,手持凶器准备大规模械斗,企图把在黔江争夺势力范围的涪陵人赶出黔江。民警及时出警,这伙人顿作鸟兽散。
瓮中捉鳖擒嫌凶
“12·31”案,是建国以来黔江最大的一起聚众斗殴事件,地处闹市区,加之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极大。
民警初步查明“12·31”案背景,酉阳人冉景江在曾强飞开设的赌场内赌博,怀疑有人打假牌而与曾强飞发生纠纷,后双方分别召集多人械斗,致4人受伤,涪陵人代刚死亡。此次斗殴系以钱小伟为首的“涪陵帮”和以何泽伟、曾强飞为首的“黔江帮”长期争夺利益和势力的结果。
专案组多方调查发现,何泽伟、曾强飞团伙自2006年以来盘踞黔江城内称霸一方。
慑于法律的威严,1月4日,案发后外逃的“涪陵帮”头目钱小伟、唐伟,主动向黔江警方自首。专案抓捕组利用各种侦查手段,终于掌握了“黔江帮”首要人员何泽伟、曾强飞及骨干成员石巍外逃到主城躲避的线索。
1月8日上午,抓捕组组长冉俊波率队赶到主城,经过一昼夜摸排,掌握了何泽伟等人隐居在南坪某宾馆的线索。9日下午,市刑警总队八支队副支队长周勇率队与黔江抓捕组直赴该宾馆210房,正在吹牛喝酒的3名男青年惊呆了,当即被擒。
民警现场查获2000余元现金及三张假身份证。原来何泽伟等人当天刚拿到假身份证,准备次日外逃浙江、新疆。
千里纵横缉凶顽
时值寒冬,大雪纷飞,专案组民警走街串户做思想工作,动员他们规劝外逃亲友投案自首。随后,有群众报告:周涛等4名涉案人员已逃到浙江,通过做工作,他们有投案的愿望。
1月13日下午,冉俊波率3名便衣民警飞赴浙江,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在萧山客车站一工棚内抓获涉案人员周涛、陈相在、白会清、石锦。
20日,新到任的区公安局长宋志军明专程来到刑警支队,就严打黑恶势力作出进一步部署。
到3月24日,黔江警方共抓获涉案人员36名。“12·31”聚众斗殴案基本查清,该团伙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放债赌博、收取保护费、非法拘禁、暴力讨债等刑事犯罪13起,治安违法案件20起。
疯狂到头是灭亡
警方查明,现年25岁的何泽伟,家住黔江区城西街道,曾因非法拘禁罪被黔江法院判处管制二年。自2002年来,曾强飞、何泽伟、石巍、朱洪刚因无正式职业,以战友身份长期聚集黔江城内,拉帮结伙,非法牟利。2004年底,曾强继也加入战友帮,与石巍分别纠集黔江区马喇镇及两河镇等地的吴政海、易鹏飞、张明华、周涛、石锦等无业青年为团伙成员,在赌场放高利贷,收取保护费,帮助他人非法讨债而获取非法利益。该组织逐步形成了一个以何泽伟、曾强飞、石巍、曾强继为首,人数及人员相对固定、层次分明、组织结构严密的黑社会团伙,在渝东南罕见。
为便于统一行动,该团伙自形成以来统一食宿。2007年11月,该团伙购买砍刀16把、小斧头6把,统一保管用于打架。该团伙规定组织成员不准吸毒,有事必须报告,有事通知必须及时到场,成员违规将被开除。
为获取维持组织的经费,曾强飞、曾强继、朱洪刚先后开设赌场抽头、放水、暴力插手他人纠纷,先后获利7万余元。
特别是2007年以来,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它手段在黔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迫于该团伙的淫威,个别经营户不得不关门歇业或另谋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