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里区居民阿婷状告大狼狗的主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8万元。据悉,此前大狼狗咬伤了该女子的腹部,此后,该伤势引发了其他疾病复发,女子称“苦不堪言”。
阿婷说,被狗咬后,她一直笼罩在狂犬病的阴影之下。更让阿婷感到备受折磨的是,腹部被狗咬伤后,炎症时常复发,从被狗咬伤至今,她不得不进行多次手术,身体也大不如前。
在法庭上,被告表示,愿意承担阿婷被狗咬伤的治疗费用。但是,被告认为,狗将阿婷咬伤造成的精神损失轻微,并没有阿婷所说的那么严重。
法官认为,考虑到阿婷被狗咬伤之后曾进行了多次治疗,对身体确实造成损害,因此,法官酌情判决被告应赔偿医疗费1559元、交通费100元、营养费500元,另外还要赔2718元误工费。
至于8万元精神损失费,法官说,阿婷伤势尚未严重到构成伤残,并且已于第一时间接受了狂犬疫苗注射,法官认为,阿婷并没有遭受过大的精神损害,因此,对于阿婷所提出的赔付8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