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摩的”司机周自增8年间抢劫、强奸作案40余起。昨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自增死刑。
28岁的周自增仅读过小学,家住曾都区北郊六草屋村,家中有妻子。去年8月21日凌晨3时许,一名19岁的打工妹乘长途汽车回随州,下车后乘坐周自增的“摩的”回乡下老家,途中遭周抢劫、强奸。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分局东城刑侦中队队长张太国带领4名民警办案,历经艰辛终于除害(本报去年11月5日曾报道)。据查,周自增在跑“摩的”期间,在随州先后40多次实施强奸、抢劫,作案时间长达8年。
昨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强奸罪判处周自增死刑,以抢劫罪判处周自增15年徒刑,以抢夺罪判处周自增2年徒刑,决定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