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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奶工性侵犯少男少女被判11年

发布日期: 2008-12-05  //www.110.com  

    台湾台东县一名送羊奶的男子,因送奶认识客户的小孩,竟借认对方为“干孙子”或“干儿子”,将三名少年男女当泄欲对象,甚至三天就性侵一次。法院日前将男子重判十一年徒刑,并应强制治疗。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范某五年前在一家羊乳配销公司当推销员,并代理送奶业务,日久认识客户的小孩,进而和当时年仅十岁的一对男女童以“干阿公”、“干孙子”互称,另认一名十四岁少年为“干儿子”。

  范某借机将男童带到他服务的公司宿舍鸡奸,之后再以送计算机、玩具枪等物,诱骗男童性交,甚至每隔三天就鸡奸一次。其间他又以送手机为诱饵,将女童骗到宾馆,逼女童共浴,以指挖女童阴部性侵。

  他还趁借宿“干儿子”家中机会,和少年同床共眠、强行舌吻,对少年猥亵。直到去年夏天,“干孙子”因不堪性虐才告诉家人报警法办。

  这名有恋童癖的男子范某事后已离职;他在庭讯中辩称自己有精神分裂症,所以无法控制行为及辨识是否违法。

  但法官将他送医鉴定,精神科医师认为他是人格违常,但不影响其辨识行为能力。因此,法官仍依妨害性自主罪、违反“儿少法”等罪予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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