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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诊所老板护士因贩卖毒品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08-12-06  //www.110.com  

  开诊所私卖大量精神管制药品!昨日上午,广州越秀法院公布这起由记者卧底揭露出来的贩毒案,包括老板和护士等4人被认定为贩卖毒品罪,一审分别判处10个月到1年6个月不等徒刑。

  据法院查明,江西女子邹润香是东方人体专科诊所的实际经营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006年7月开始委托其丈夫张敦魁负责诊所的日常经营管理。在夫妇俩共同经营管理中,由张敦魁负责进货,指使该诊所护士戴夏红、收银员张丽华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向他人贩卖含地西泮成分的“毒品套餐” (主要包括1粒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1支地西泮注射液和1支一次性注射器)。

  2008年3月17日,广州某媒体记者卧底调查后于第二天作出报道,见报当天警方立即行动,对东方人体专科诊所进行搜查,从诊所内缴获地西泮片18瓶(每瓶100片,经鉴定净重共124.2克,检出地西泮成分);地西泮注射液853支(2ml/支,经鉴定净重共1706.0 ml,检出地西泮成分)等药品,并当场将张敦魁、戴夏红、张丽华抓获归案, 而邹润香则于6月20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张敦魁、邹润香、戴夏红、张丽华4人明知是国家严格管制的精神药品而故意合伙实施贩卖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已共同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4人在犯罪中的主从作用,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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