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窑主杨某偷偷买了6600多支电雷管后,竟将其中一部分运回家中保存,使自家成了居民楼里潜藏的“火药库”,幸好被知情者及时举报。近日,市一中院一审认定,杨某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现年44岁的杨某是门头沟三家店一个无照小煤窑的老板。2007年,他为了开煤窑使用,非法买来6679支电雷管,并将部分电雷管运到自己位于石景山某小区的家中藏匿。在这个“弹药库”所在的单元,住着55位居民,而同楼的居民有上百人。去年3月23日,石景山公安分局接到知情人举报,称杨某在家中藏有电雷管。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在杨某家中的鞋柜里起获电雷管1500支,又在门头沟三家店杨某的煤厂院内起获电雷管5179支。随后,民警将杨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