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辩称,儿子弱智又酗酒成性,一家五口生活开销,包括车贷、孙子的医药费都是由他的退休金支出,他是基于照顾儿子与媳妇一家,才在与媳妇发生性关系后,多少会给一点零用钱。他还批评媳妇原本在大陆就是从事性工作,所以女方也是自愿与他发生关系。
被害媳妇证称,6年前嫁来台湾,陆续帮丈夫生下3名儿女,但丈夫无稳定工作,每月所得自己买烟酒都所剩无几,甭提挪做家用。
前年6月,公公突然告诉她,如果能跟他发生性关系,愿意好好照顾她与子女;她曾经要求公公放尊重一点,否则要告诉婆婆,但对方根本不理睬,强调敢告状,一定让她被赶出家门。
“我当然怕啊!”被害媳妇说,想到自己完全没有独立生活能力,若真的被赶出门,她与孩子孤苦无依,根本活不下去。
被害媳妇说,公公每次都是趁丈夫酒醉或孩子住院的空档,拉她看A片,陆续在孩子卧房,强迫她发生性关系,直到两人奸情被丈夫发现,她才敢指控公公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