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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涉嫌组织卖淫罪被起诉

发布日期: 2009-01-12  //www.110.com  
     “试着躲避黑暗的天空,试着走出迷雾的森林,心中莫名下起雨,可不可以忘记,不再想起那个伤痛,可不可以抛弃,不再背负过多的期许,可不可以做自己……”一名少女,在身陷淫窟时,留下这段痛楚心声。

这名17岁的少女,被逼卖身后侥幸脱逃,并向警方举报了丧尽天良的老板吴某。记者昨日获悉,在汉口火车站附近以“养”小姐为生的吴某一家三口,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江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现年44岁的吴某是汉川人。从2006年4月起,他与妻子租住在汉口火车站附近的金家墩,开始“养”小姐,即负责卖淫小姐的吃住,给她们发工资,向有需求的嫖客用车接送小姐。警方查证,吴某一般养有二、三名小姐,多时达到五、六名,小姐多是十六七岁的少女,有的是被他以找工作为由哄骗而来。

一年多生意下来,吴某收入颇丰,夫妻俩忙不过来。去年初,又叫20岁的儿子帮忙,甚至将儿子的女友从宜昌弄到武汉,也当起了小姐。

据吴某落网后交待,新小姐上岗前,吴某就让她们写下自愿书:我自愿在这里做这个事……

去年10月初,少女玲玲(化名)侥幸逃脱后报案。同月22日,警方将吴某一家三口刑拘。

昨日,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在汉口火车站一带从事“养”小姐的淫窝较多。本月,江汉区检察院已办理4起类似案件,6名被告人涉嫌组织或容留卖淫罪被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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