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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4次抢劫2次轮奸妇女获刑13年

发布日期: 2009-01-24  //www.110.com  

  小毛孩15岁不到,却已犯下四次抢劫、两次轮奸妇女的罪行。在去年2月份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后,这个叫林亮的小孩又被查出一起抢劫事实,近日检察机关对他进行了追诉。

  林亮出生于1993年,因为不爱学习早已辍学。没有了学校的束缚,林亮像脱缰的野马,什么新奇就玩什么,只要看起来很酷的,他都要去尝试一下。很快,他就认识了一些同样不上学的朋友,大家相见恨晚,拉帮结派在一起混。

  几个孩子大都是未成年人,没有工作养活自己,没钱的时候就动歪点子,在游戏厅抢钱之类的事,在他们眼里算不了什么。

  一天,几个乳臭未干的孩子酒后起哄,要去足疗店潇洒潇洒。在一家足疗店享受到正规服务之后,林亮等人提出要“敲背服务”。这家足疗店是做正规生意的,当即拒绝了他们的过分要求。这帮孩子火了,他们趁店里没有其他人,将一名捏脚员工和老板轮奸。

  2008年2月,林亮以犯抢劫罪、强奸罪被浦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近日,公安又查出了林亮侥幸脱逃的一起案子。2007年7月的一天晚上,林亮和于海、小李因琐事和人吵架,一名旁观男子插了一句话,三个人对他拳打脚踢,并抢走他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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