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丽水市公安局纪委在队伍整顿过程中发现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陶学军有违纪违规借款问题。11月24日 ,陶学军在局纪委与其谈话后没有上班,手机也关机了。公安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省公安厅及市委领导汇报,同时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并请市纪委指派两名干部蹲点监督,提前介入调查。此时,一位陶学军的债权人来报案,就在11月20日,陶向他借去一百万元。经初步调查,陶学军债务众多,经济开发区就有十余人被借去共一千余万元。11月26日,陶学军被丽水警方上网进行全国通缉,
为了查明陶学军的去向,专案组成员根据陶学军负案的心理特征,制定了一系列的追捕计划。2009年1月13日上午8点30分,在深圳罗湖区某公寓17楼一出租房内,专案组成员在深圳警方的协助下将陶学军抓获归案并对其宣布刑拘。此时离案发正好48天。
据负责侦办此案的丽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徐州建介绍,经审讯,目前此案基本情况已查清。陶学军自2008年9月至11月短短两个月内,先后以还贷资金周转、投资办矿产等名目借得数额高达1500余万元人民币,并许以2-8分不等的利息,借得资金主要用于填补操作证券亏损及偿付高额利息等。现已查实的债权人有29位。日前,市公安局已对陶学军以"涉嫌集资诈骗"的罪名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丽水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多年来一直定期对全局民警、职工、协警队伍进行全面摸底,及时掌握分析队伍思想状况。2007年以来,为了加强队伍的长效管理,市局建立并完善了民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民警买房、买车、结婚、婚变等重大事项,局纪委督察部门还通过短信提醒的方式,每逢重要日子对民警进行纪律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