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女人怎么了,我以前还强奸过人呢。”在酒后和妻子李某吵架时,夏某气冲冲地冒出这句话,结果妻子不甘示弱向警方报警。警察上门一查,发现化名为王某的夏某果真是一名涉嫌强奸的网上在逃犯,已经潜逃了17年。昨日,夏某被晋江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事情还得从17年前说起,当时,年仅17岁的夏某辍学后,从安徽来到晋江青阳打工。闲来无聊时,他就去晋江市区敏月公园溜达,认识了一伙专门在公园里猥亵妇女的流氓团伙。
这伙人以一个本地人吴某为首,都只是初中生,但经常结伙跑到公园里,遇到单身的年轻女子,就上前将人团团围住,然后轮流调戏猥亵。
1991年1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7时许,夏某跟着吴某等人来到公园,看到一对情侣手拉着手走在树下,便故意走上前去跟那个男的撞了一下,然后一窝蜂冲上去把那个男的揍了一顿。那男子吓得撒腿就跑。然后,他们就把那个女子挟持到附近偏僻的草坪处,轮流伸手猥亵她的胸部,夏某和吴某还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发泄完后,夏某等人放那个女的离开。她逃跑回头一看时,这伙人还坐在地上谈笑风声,她随即跑到公安机关报案。
夏某在跟吴某等人分手后就回去睡觉。第二天上午,他走过老板房间时,突然发现窗台上放着一张公安机关要找他的纸张,他吓得什么东西都没带就赶紧逃跑了。
在逃回老家后,他听说公安机关会上网追逃犯,就赶紧办了一张假身份证,化名王某,然后跑到上海去打工。后来,他与李某结婚,还生下了一对儿女。去年9月的一天,夏某酒后与妻子吵架,一气之下说出了当年的荒唐事,当晚他就被上海徐汇区公安分局民警给抓获了。
落网后,夏某交代说,他犯案时年龄太小不懂事,现在感觉很后悔,这几年没有睡过一次安稳觉,心里总是很害怕。
昨日,晋江法院认为,夏某结伙实施轮奸行为,本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犯罪时不满18周岁,予以从轻处罚,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