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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侵吞两百余万货款被起诉

发布日期: 2009-03-18  //www.110.com  

  伪造公司财务印章和收款收据,3年来,暗中截留公司200多万元货款。昨日,新疆男子刘为因职务侵占罪,被丰泽检察院提起公诉。

  刘为来自新疆乌鲁木齐,2001年,被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下称南方公司)聘为业务员。2005年,他受派到内蒙古,负责当地销售。平日里,刘为销售公司产品,与客户签订合同,负责产品安装和售后服务、货款的回笼等。2006年至去年期间,刘为向7家客户收取货款共700多万元,除了上缴给公司500万元外,将其余的235.65万元擅自截留,占为己有。其间,他还向南方公司领出价值17万多元的密封板等机械配件,除上缴公司4.5万元货款外,其余的12.71万元又被其占为己有。去年8月,公司查账发现疑点后,刘为已悄然离职。同年11月,刘为在乌鲁木齐落网。被捕时,200多万元公款已被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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