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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男子非礼女子遭拒将其砸晕

发布日期: 2009-03-24  //www.110.com  

  昨日,记者从昌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获悉,3月20日,昌吉市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名五旬男子光天化日之下,在马路上公然非礼一名女子。遭到该女子反抗后,男子将其推下路基,用石头砸女子头部,造成受害人当场昏迷,生命垂危。

  当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从昌吉市亚中车站坐公交车去昌吉市榆树沟镇,向以前的老板讨债。

  在途经大西渠镇312国道辅道路口时,为了几毛钱,他和售票员发生争执,遂下了公交车步行。

  赵某下车后发现前方有一名女子独自行走。见四周无人,赵某心起邪念,赶紧追了上去,从后面将这名女子抱住,一只手在该女子身上四处乱摸。

  女子吓坏了,她推开赵某,说:“你这个老流氓想干吗?”赵某听闻此言,生气地将这名女子推下路基,摁在地上拳打脚踢,他还从地上捡了一块石头往该女子头上砸。

  附近一名村民看到后,认出该名女子是本村一村民的妹妹。受害人的哥哥得知消息后,骑着摩托车赶到现场,上前阻止赵某殴打妹妹。赵某叫嚣道:“有本事过来,我连你一起砸。”

  受害人的哥哥迅速报警,大西渠镇派出所及时赶到,当场将赵某抓获。

  据赵某交代,他是江苏人,来昌吉打工多年。现在已经50多岁,还没有结婚。平时,他经常观看色情录像以满足内心欲望。当时,他只是想摸一摸而已,但对方破口大骂,他一时生气才做出了过激举动。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受害人头部多处受伤,大量出血,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被送往昌吉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后被转至新医大一附院做手术。目前,受害人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记者从昌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获悉,此案初步定性为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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