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和女员工一起看电视时,受剧中男女亲热镜头刺激,老板强行将未成年的少女员工强奸。案发后,受害人思来想去,最终选择了报警。
前几天,一个未成年少女走进了建邺公安分局。犹豫多时后,女孩小娟悄悄拉着一个女民警,凑在其耳朵上诉说了一件事情。原来,去年年底,小娟被其老板强行奸污。
据小娟介绍,她是苏北人,跟老板李某同村。李某在南京从事制作假酒的行当,人手少忙不过来,家境贫寒的小娟便来到李某处帮忙,月收入五六百元。去年年底的一天,李某和小娟吃完晚饭后,一起在住处看电视,不想电视中有不少男女亲热的镜头。李某忍耐不住,便提出与小娟发生关系,遭到拒绝后,他强行将小娟奸污。小娟说,事发后李某威胁说,他们都是造假酒的,一旦报警,连小娟也会被抓去判刑。直到前几天,她将此事告知好友后,好友建议她立即报警。
案发时间过去了几个月受害人才报警,给案件的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嫌疑人李某归案后,一直否认有强奸的事实存在。但办案人员发现了几个细节:李某将被害人强奸后,见血流下来,一直流到腿上,便从床边拿了几张卫生纸试图帮女孩擦拭,遭到拒绝。案发后有一次回老家,李某主动驾车将小娟送回,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
据此,民警推断强奸一事可能存在,多次与李某促膝长谈,李某最终交代了强奸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