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艳照门”案件于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正式开审,审讯预计将持续7到10天,将传召16名证人。被告史可隽当天在母亲的陪同下出庭,否认三项罪名。
庭审前宣读了多份包括陈冠希及其他警员的供词,存有1300多张艳照的光碟等证物也被带上法庭。
史可隽则冷静地坐在被告席上聆听口供,离开法院时照例穿上风衣戴上口罩,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控方指出,史可隽在2006年1月至6月,三度不诚实取用计算机,还将涉案艳照刻录给两名女店员,其目的在于使本人或他人获益,因此指控他“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计算机”等三项罪名,而史可隽表示不认罪。
昨天案件继续审判,传召证人作供。一间家居用品店的女设计师黄某作供时指出,在2005年初至2007年4月任职期间,被告史可隽曾到家居用品店维修计算机。其间史可隽提及艺人陈冠希将计算机拿到自己任职的计算机公司维修,内里有一批艺人不雅照片。黄某表示好奇后,被告就将照片给证人看,相片中人有阿娇、张柏芝及陈冠希等,数量逾百张。另一名警方文书的供词透露,调查时发现某硬盘中的部分内容被人删去,但经过处理后,在史可隽的计算机以及公司的服务器中找到照片。警方还在史可隽家中的计算机中检获4张钟欣桐的裸照。
据悉,本案预计要审讯7至10天,控方将会传召16名证人,其中包括2名家品店的职员,但不包括涉案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