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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青年逼迫女子卖淫牟利被刑拘

发布日期: 2009-04-21  //www.110.com  

  诱骗、拍裸照、强奸、逼迫妇女卖淫从中牟利,这些令人发指的事竟是5名20岁左右青年所为。

  4月1日,年仅19岁的西安市长安区无业青年张某以“包夜”为名,将后村一发廊两名服务员骗至东郊某歌厅。张某的朋友、该歌厅领班郑某邀两女在其歌厅“坐台”,遭到拒绝。张、郑两人恼羞成怒,先将两人控制在客房卫生间拍裸照,继而将两女子强奸,并逼迫其中一女接客,而接客费用被两人全部收走。次日,张、郑两人将两女拉至北郊某歌厅,继续逼迫“坐台”。“坐台”过程中,其中一女用客人的手机给其发廊老板打电话,发廊老板带人赶到,控制住张、赵两人。交涉所谓“赔偿”事项时,双方意见相左,发廊老板动手打了郑某。仅有初中文化、毫无法律观念的郑某感到自己吃了亏、受了委屈,立即毫不犹豫地打了报警电话。因两女被强奸、被强逼卖淫的地点在长乐中路派出所辖区,西安公安新城分局长乐中路派出所教导员王元有亲自带民警延朝蓬将涉案4名当事人全部从西安公安雁塔警方带回审查。就在民警审查张、郑两人时,某学校教师来所报案,其学生刘某被郑某所在歌厅另外3名保安以同样方式控制并强迫卖淫。民警立即出动,将3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刘某、刘某某全部抓获归案。经初步审查,3人最大的22岁,最小的20岁,全部只有初中文化,均为外地来西安打工者,被该歌厅雇为公关部经理或保安。5人均认为从小姐身上挣钱快、又安全,因此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如此“致富捷径”。不料落入恢恢法网。

  记者昨日从公安新城分局获悉,张某等5人全部被刑事拘留。郑某等人所在歌厅被停业整顿,并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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