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庭审案例 >> 资讯正文

失主发现被盗摩托车后敲诈买主被判刑

发布日期: 2009-05-12  //www.110.com  
  自己的“豪爵”摩托车被盗后不久,泰宁县一男子李某丰竟然发现了他被盗的爱车。李某丰找到了赃车的买主邱先生,提出以人民币4000元“私了”此事,否则就向公安机关举报邱先生买赃车。邱先生害怕被追究,就赔给李某丰3500元,并把摩托车归还给李某丰。可李某丰的这一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近日,三明市泰宁县法院判处李某丰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0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