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指控,2008年9月,由吴某出资,罗某、杜某入伙,租用后湖乡一私房制毒,化学老师杜某主要负责向工人讲解制毒原理。2008年10月23日,警方捣毁该窝点,抓获了罗某、杜某等人。随后警方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氯胺酮以及大量制毒原料近90000克。
经审理,公诉机关认为杜某等人行为已分别构成制毒罪和贩卖毒品罪。主犯吴某被处无期徒刑,罗某被处有期徒刑13年,化学老师杜某被判15年。
据悉,杜某称自己原是中学化学老师,吴某、罗某正是看中他的专业知识才拉他入伙。他后悔自己交友不慎。(本报曾作报道)。 (本文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