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9年3月17日夜里,被告人杨某在云和县黄家畲村公路边的香菇棚内与被害人季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事后,被告人杨某的丈夫潘某心生怀疑,再三追问,心虚的杨某害怕事情败露丈夫会与自己离婚,就谎称季某在香菇棚内强奸了自己,并于3月20日在丈夫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3月21日,公安机关对季某涉嫌强奸一案立案侦查,并对季某采取了刑事拘留。但通过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却发现被告杨某是自愿与季某发生性关系,不存在季某强奸杨某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杨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诬告陷害罪。
据悉,云和县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完)